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障齐鲁医药学院2022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和《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招考委〔2022〕1号)精神,结合齐鲁医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齐鲁医药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本着“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齐鲁医药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0825
第六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大学城人民西路1678号
第七条 学校类型: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招生工作,研究确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执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纪检监督组,对考试招生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二条 学院根据社会需求、国家政策和办学条件等确定招生专业和总体规模,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市)生源具体情况确定分省市及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各省市审核确定的招生计划在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平台和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qlmu.edu.cn)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