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北京教育考试院了解到,2012年1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31名考生因二类违规被处以当次报考各科成绩无效并停考一年的处罚。
根据《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违规行为处理实施办法》规定,考生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被划为二类违规。停考的考生停考期自2012年1月13日起,3月15日以后到考试所在区县领取处罚通知单。
昨天,记者从北京教育考试院了解到,2012年1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31名考生因二类违规被处以当次报考各科成绩无效并停考一年的处罚。
根据《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违规行为处理实施办法》规定,考生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被划为二类违规。停考的考生停考期自2012年1月13日起,3月15日以后到考试所在区县领取处罚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