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子科技学院隶属于中共中央办公厅,学院1993年7月成立成人教育部。1997年2月,成人教育部通过了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专家组的检查评估,并得到了充分肯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习成绩合格,毕业时颁发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一、招生专业
1、理工专业:计算机信息管理、文科专业:行政管理
2、学习层次:高起专、专升本
3、学习形式:业余
学制:业余2.5年
二、招生范围
在京招生对象:面向社会招收相当于高中毕业学历的人员及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颁发的大学专科毕业证书的人员。
三、教学方式
业余教育采取业余时间面授的教学方式,每周面授3门课左右。
四、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报名、考试时间:按北京市统一规定进行。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区县确认。
五、课程设置
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大学英语、网站技术基础、C语言程序设计、JAVA程序设计、数据结构、软件工程、计算机网络技术、数据库应用与开发、互联网协议及开发、NET体系架构、动漫技术、LINUX系统及开发、社会调查、毕业设计等课程。
行政管理专业:大学英语、法学概论、管理学原理、公共关系学、组织行为学、公文写作、文书处理与档案管理、行政管理学、人力资源管理、领导科学、秘书学理论与秘书业务、项目管理、现代企业管理方法、社会调查、毕业论文等课程。
六、录取原则
1、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考生。学院将根据考生上线情况,在不突破计划总数的情况下,调剂录取名额。考生只要达到当地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我院都能录取。
2、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3、新生入学后,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将对已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相关机构备案。
七、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