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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韩山师范学院学生会向全院同学发出的倡议书

编者按: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今年的12月4日确定为首个国家宪法日,这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维护宪法的权威和尊严具有重大与深远的意义。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开展宪法日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学院普法办组织开展了内容丰富的“法治韩师宣传教育周”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努力在全校营造浓厚的学法、用法、守法氛围。以下刊登的是学院学生会向全院同学发出的“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治观念,争做守法公民”倡议书。

“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治观念,争做守法公民”倡议书

亲爱的韩山师院学子们:

今年12月4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其确定为首个国家宪法日。这一重大决定,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确保宪法实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设立国家宪法日是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一项有力举措,是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的一个必要步骤,有利于在全社会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意识,进一步形成宪法至上、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为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治观念,争做守法公民,我们特向全校青年学子发出如下倡议:

一、认真学习宪法,增强法律意识。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我们要认真学习以宪法为基础和核心的法律知识,学法懂法、守法用法,进一步提高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

二、坚定法治信仰,弘扬法治精神。我们要把崇高的信仰内化为自己的人生态度、行为准则和价值取向,从内心里坚定法治信仰,在行动上弘扬法治精神,努力成为明礼诚信、知法守法的现代公民。

三、严格要求自己,争做守法模范。我们要严格约束自己,规范自身行为,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自觉抵制违法行为,用美好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争当遵纪守法的模范。

四、加强品德修养,树立良好形象。我们要积极响应国家和学校号召,努力践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强化守法护法的品德涵养,积极践行韩师校训,弘扬韩师精神,积极塑造韩师人的良好形象。

让我们敬畏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治意识,争当守法公民,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证明守宪可以成为一种笃定、向上的生活方式。

韩山师范学院学生会

201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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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韩山师范学院是一所历史悠久、特色鲜明的广东省属本科师范院校,位于享有中国瓷都美誉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潮州市,校园占地面积7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1.8万平方米。学校创立于清光绪廿九年(1903年)的惠潮嘉师范学堂,其前身可追溯到宋元祐五年(公元1090年)潮人为纪念唐代大文学家韩愈而建立的韩山书院,是我国第一批、广东第一所专门培养师资的学校,1921年更名为省立第二师范学校,1935年更名为省立韩山师范学校,1949年更名为韩山师范学校,1958年升格为高等师范专科学校,1993年升格为本科.......【详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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